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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霞科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是专业生产销售厨房设备,环保净化设备,通风管道,油烟管道油烟罩的厂家.本公司拥有从事设计、生产安装、售后维护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为客户提供一条龙服务.我公司:长沙油烟管道制作安装,长沙油烟净化器安装,长沙厨房油烟罩制作安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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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1360748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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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潭饭店排烟管道加工

    更新时间:2024-06-15   浏览数:269
    所属行业:环保 风机/排风设备 通风机
    发货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  
    产品数量:9999.00个
    价格:¥150.00 元/个 起
    通风系统、送风系统和排烟系统的区别? 1、通风系统包括:送风系统、排风系统、防排烟系统。 根据字面意思就可以理解它们是干什么用的了。 2、一般情况下是分开施工的,比如单独的送风系统、排风系统。 3、设计人员有一般是将排风系统与防排烟系统放在一起设计以节约工程成本。 消防系统中的排风、排烟系统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消防系统中的排风系统、排烟系统的区别和联系是什
    湘潭饭店排烟管道加工
    标准限值
    编辑
    4.1 饮食业单位的油烟净化设施去除效率限值按规模分为大、中、小三级;饮食业单位的规模按基准灶头数划分,基准灶头数按灶的总发热功率或排气罩灶面投影总面积折算。每个基准灶头对应的发热功率为1.67×108J/h,对应的排气罩灶面投影面积为1.1m2。饮食业单位的规模划分参数见表1。
    表1 饮食业单位的规模划分
    规 模
    小型
    中型
    大型
    基准灶头数
    ≥1,<3
    ≥3,<6
    ≥6
    对应灶头总功率(108J/h)
    1.67, <5.00
    ≥5.00,<10
    ≥10
    对应排气罩灶面
    总投影面积(m2)
    ≥1.1,<3.3
    ≥3.3,<6.6
    ≥6.6
    4.2 饮食业单位油烟的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去除效率,按表2的规定执行。
    表2 饮食业单位的油烟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去除效率
    规模
    小型
    中型
    大型
    允许排放浓度(mg/m3)
    2.0
    净化设施去除效率(%)
    60
    75
    85
    湘潭饭店排烟管道加工
    我厂生产的通风管道全部按国家标准进行,选用优质型材,精心拼装加工而成,出厂前严格检验,上门安装。本厂本着“精益求精、至诚服务”的企业经营理念和“诚信、专业、高效”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新老客户提供过硬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得到了广大客户的肯定和信任,并且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
      火红厨房设备厂一贯秉承“以诚为本,精益求精,服务社会,以求共益”的企业宗旨。以满足客户的要求为己任,对产品的质量实行严格把关,售后跟踪服务,火红厨房设备厂满怀信心,将以更稳健、更快捷的步伐不断前进,一如既往地研发出布局合理,配套齐全,经久耐用,**的产品来回报社会各界和新老客户的厚爱!
    服务区域:芙蓉区、开福区、岳麓区、天心区、雨花区、县及周边城(浏阳、、宁乡);
      经营范围:
      1、设计、制作、安装各种大,中,小型油烟罩、排烟通风工程、通风管道,油烟净化,环保工程、生产加工各种油烟罩、排烟通风设计、厂房车间通风系统设计、除尘净化系统、厨房排烟系统。设计简单、美观、加工快捷、上门安装;
      2、承接各种大、中、小型油烟罩、通风管道工程设计、制作、安装及改造(包括噪音)工程;
      3、酒店、饭店、学校、单位食堂后厨排烟工程:大、中、小型油烟罩设计制作及安装、油烟净化工程;
      4、厂房、车间、工厂、各种室内换气、新风管道、大、中、小型油烟罩、排烟、排风管道的制作安装及维修;
      5、酒店、饭店的不锈钢厨房设备及其配套工程(不锈钢厨房工作台、不锈钢保鲜工作台、不锈钢洗菜池、不锈钢橱柜等)制作调试安装工程;
      6、油烟罩、油烟机清洗维护及维修;
      7、代售油烟罩、油烟机;
    服务流程:电话预约-上门检测-制定制作改造方案-确定制作改造价格-签订制作改造合同-确定施工日期-上门安装-建立制作安装档案-电话回访。
    湘潭饭店排烟管道加工
    油烟排放环保规定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百一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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