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编辑
饮食业油烟净化处理的国家标准为<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所有此类产品的销售必须获得国家环保产品认证(CCEP认证),以证明符合该国家标准才可以销售。
净化工艺编辑
油烟收集罩
采用简易罩收集油烟,通过排气扇把油烟排到室外。仅收集油烟,不做净化处理,油烟去除率为0%。
通风系统、送风系统和排烟系统的区别? 1、通风系统包括:送风系统、排风系统、防排烟系统。 根据字面意思就可以理解它们是干什么用的了。 2、一般情况下是分开施工的,比如单独的送风系统、排风系统。 3、设计人员有一般是将排风系统与防排烟系统放在一起设计以节约工程成本。 消防系统中的排风、排烟系统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消防系统中的排风系统、排烟系统的区别和联系是什
饮食油烟排放标准是什么 **如何快速检测油烟
2019-04-15 22:06
饮食油烟排放标准是什么 **如何快速检测油烟?
饮食业油烟标准是什么?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内容为:为贯彻《*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饮食业油烟对大气环境和居住环境的污染,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饮食业单位油烟的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备的去除效率。本标准为试行标准,自2002年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1999年国家了《GWPB 5-2000》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并于2001年颁布了正式的*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这一标准要求所有餐饮业企业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备。2001年国家颁布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规定 “排放油烟的炊食业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标
通风系统、送风系统和排烟系统的区别?
1、通风系统包括:送风系统、排风系统、防排烟系统。
根据字面意思就可以理解它们是干什么用的了。
2、一般情况下是分开施工的,比如单独的送风系统、排风系统。
3、设计人员有一般是将排风系统与防排烟系统放在一起设计以节约工程成本。
消防系统中的排风、排烟系统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消防系统中的排风系统、排烟系统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排风系统是否不属于消防系统中啊?两个系统的烟道是共用的吗?风机是独立的吗?
可以共用,风机不必独立也可以共用。但区分高低速。二者没有太大
防排烟风管的界定范围?
以上除了走廊排风不是,其他全部都是消防类风机。这个分辨很容易,你看看弱电图纸上凡是消防联动控制的风机都是消防类的,没有联动控制的就不是消防类的。一般主要集中在地下室以及屋顶。
送排风、空调风管属于消防类风管吗?
送排风风管属于消防类风管,空调风管不属于。
油烟净化 [1] 是一种对油烟进行净化处理。当油加热**过200℃时,生成油烟的主要成分丙烯醛,它具有强烈的辛辣味,对鼻、眼、咽喉黏膜有较强的,可引起鼻炎、咽喉炎、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当油烧到“吐火”时,油温**过300℃,这时除了产生丙烯醛外,还会产生凝聚体,导致慢性中毒,容易诱发呼吸和消化系统,油烟净化就显得非常重要。
5.1排放油烟的炊食业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标。
5.2 排气筒出口段的长度至少应有4.5倍直径(或当量直径)的平直管段。
5.3 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油烟排气筒的高度、位置等具体规定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制定。
5.4 排烟系统应做到密封完好,禁止人为稀释排气筒中污染物浓度。
5.5 饮食业产生特殊气味时,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指标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饮食业单位油烟排放管理,以及新设立饮食业单位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经营期间的油烟排放管理;排放油烟的食品加工单位和非经营性单位内部职工食堂,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1标准状态
指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 325 Pa时的状态。本标准规定的浓度标准值均为标准状态下的干烟气数值。
2油烟
指食物烹饪、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统称为油烟。
3城市
与《*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关于城市的定义相同,即: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4饮食业单位
处于同一建筑物内,隶属于同一法人的所有排烟灶头,计为一个饮食业单位。
5无组织排放
未经任何油烟净化设施净化的油烟排放。
6油烟去除效率
指油烟经净化设施处理后,被去除的油烟与净化之前的油烟的质量的百分比。
式中: P——油烟去除效率,%;
c前——处理设施前的油烟浓度,mg/m3;
Q前——处理设施前的排风量, m3/h;
c后——处理设施后的油烟浓度,mg/m3;
Q后——处理设施后的排风量,m3/ h;
《*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十四条、*五十六条*四项 规定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治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违者应由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是否造成污染可以从是否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以及油烟气排放是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来判断,可见油烟气污染的主管部门应为**。
同时,具体情况也要具体分析,如果该饭店根本就没有工商营业执照属于无证无照经营的,工商部门应该首先予以取缔,这样处理比较快,具体条款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四条。
根据以上两个法律、法规可见,如果是无证经营的,两个部门都应当受理该投诉,谁不受理就属行政不作为,参考《信访条例》哪个部门不受理要求书面的不予受理文书,然后行政复议或诉讼均可。如果是有证的饭店则肯定是**处理。
基本内容编辑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饮食业单位油烟的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的去除效率。
1.2 适用范围
1.2.1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成区。
1.2.2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排放管理,以及新设立饮食业单位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经营期间的油烟排放管理;排放油烟的食品加工单位和非经营性单位内部职工食堂,参照本标准执行。
1.2.3 本标准不适用于居民家庭油烟排放。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14554-19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标准状态
指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 325Pa时的状态。本标准规定的浓度标准值均为标准状态下的干烟气数值。
3.2 油烟
指食物烹任、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统称为油烟。
3.3 城市
与《*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关于城市的定义相同,即: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4 饮食业单位
处于同一建筑物内,隶属于同一法人的所有排烟灶头,计为一个饮食业单位。
3.5 无组织排放
未经任何油烟净化设施净化的油烟排放。
3.6 油烟去除效率
指油烟经净化设施处理后,被去除的油烟与净化之前的油烟的质量的百分比。
式中:P-油烟去除效率,%;
C前-处理设施前的油烟浓度,mg/m;
Q前-处理设施前的排风量,m/h;
C后-处理设施后的油烟浓度,mg/m;
Q后-处理设施后的排风量,m/h。
油烟排放环保规定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百一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